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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27号 2026-04-22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3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8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吴马河等4条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东至徐乐北路,南至尚鸿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马桥组3033.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33.83平方米、建设用地0.1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吴仓泾组416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6.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8.72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嵩山村曹介台组9493.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258.6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5.13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嵩山村池圈组13566.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298.73平方米、建设用地6.29平方米、未利用地261.2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258.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697.26平方米、建设用地6.42平方米、未利用地555.0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