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44号 2026-08-10
沪(青)征地告〔2026〕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7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6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崧涵路西侧44A-02A部分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行政办公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崧涵路,南至里浜河,西至公安青浦分局,北至44A-01A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2组8218.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59.3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9.3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218.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59.3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9.3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