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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57号 2026-10-12

沪(青)征地告〔2026〕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9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62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示范区线香花桥街道水工工程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道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汇河、老金泾河、三田浜、朝阳河、陈桥浜,东至金汇河,西至外青松公路,南至陈桥浜,北至朝阳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69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3.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94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香花村5组20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4.9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1.11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组21.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组566.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7.12平方米、建设用地155.51平方米、未利用地24.3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85.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57.43平方米、建设用地155.51平方米、未利用地72.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