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58号 2026-10-21
沪(青)征地告〔2026〕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10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64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示范区线工程朱家角镇水工工程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 朱家角石浦江、张方江、九峰江、小港河等河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594.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68平方米、建设用地152.34平方米、未利用地373.83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庆丰村第六村民小组2961.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81.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0.16平方米。
3、青浦区朱家角镇庆丰村第四村民小组573.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0.91平方米、建设用地375.39平方米、未利用地76.88平方米。
4、青浦区朱家角镇沙家埭村第十一村民小组461.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9.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99平方米。
5、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八村民小组673.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5.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30平方米。
6、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二村民小组37.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7平方米。
7、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九村民小组3.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9平方米。
8、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六村民小组1182.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58.83平方米、建设用地55.84平方米、未利用地67.72平方米。
9、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四村民小组31.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7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五村民小组67.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7.55平方米。
11、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一村民小组24.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二十村民小组163.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00平方米、建设用地84.97平方米、未利用地54.48平方米。
13、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二十二村民小组253.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9.4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54平方米。
14、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二十一村民小组62.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2平方米、建设用地11.38平方米、未利用地48.75平方米。
15、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十八村民小组74.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3.13平方米、未利用地21.74平方米。
16、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十六村民小组54.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4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91平方米。
17、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十七村民小组130.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0.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32平方米。
18、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五村民小组92.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7.06平方米。
19、青浦区朱家角镇周家港村第三村民小组11.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3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455.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93.45平方米、建设用地733.05平方米、未利用地1028.8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