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国资委关于转发《青浦区国资委关于支持区管国有企业下属经济小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请示
QC3303000-2021-04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1〕76号
无
2021.12.24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关于支持经济小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青府发〔2019〕63号文)和《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青浦区加强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20〕1号文)精神,真正激发经济小区内生活力动力,我委实地走访了区属国有企业下属经济小区,2021年上半年又邀请19家经济小区总经理召开了4场座谈会,听取经济小区意见和建议。针对经济小区提出的在招商安排、人岗配置、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缺乏真正自主权限,从而导致人岗不匹配、工作优劣差异不分、工资激励不明显等问题,我委结合2019年、2020年经济小区工资发放和税收情况,进一步完善经济小区“权、责、利”三个方面,制定了《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下属经济小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充分赋权,压实层级管理;强化考核,落实“三能”机制;突出绩效,完善激励机制;优化环境,激发招商活力;资源共享,形成发展合力。通过五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经济小区高质量发展。
下阶段,拟提请区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建议由区国资委发文。
特此请示。
青浦区国资委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