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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国资委关于转发《青浦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请示

QC3303000-2021-043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1〕74号

2021.12.24

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府办印发了《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沪府办〔2020〕40号)。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区2020年底前实现责任追究两项制度落实落地。区国资委依据《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区属企业实际,并已征询区属企业和相关部门意见,拟定了《青浦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念与适用范围,追究范围与处理方式,定损方法与分类标准,三类责任与定责规则,职责分工与工作机制,工作程序与实施要求等。

下阶段,拟提请区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建议由区府办转发。

特此请示。

附件:青浦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建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青浦区国资委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