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关闭张江高新区青浦园上海中纺污水处理厂的批复
QC30010002014014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4〕14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4.02.26
上海张江高新青浦园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关于清算关闭上海中纺污水处理厂的请示》(沪张江青园〔2014〕10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闭张江高新区青浦园上海中纺污水处理厂,请你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表,制定清算方案,报区国资委备案。
二、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委托中介机构对上海中纺污水处理厂进行清算审计,由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向区国资委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三、原张江高新区青浦园上海中纺污水处理厂的合同、财务等资料按有关规定归档。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