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企业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
QC33030002014060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4〕68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4.06.20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上海青浦久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化改革方案的函》(青人社〔2013〕124号)收悉。根据青府发〔2014〕42号文件批复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对上海青浦久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施委托监管。根据该公司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的结果,将其产权全部无偿划拨给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办理工商、税务等变更手续。同时,由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你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你局作为监管方,在委托监管范围内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请你局继续发挥行业主管优势,支持企业发展,同时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