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3000-2006-004 关于做好二OO六年农经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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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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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
青集资〔2006〕4号
关于做好二OO六年农经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06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积极稳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年。做好2006年的农经工作,意义更为重大。为此,对做好2006年的农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6年农经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经工作,围绕建设“绿色青浦”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郊区总体目标,以深化发展“四项制度”为抓手,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有效实现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把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2006年农经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1、遵循流转原则,加强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五项原则”,正确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2004年3月20日发出的《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有机结合,促进发展农村经济。
2、规范流转合同,加强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统一使用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印制的合同文本格式。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村委会)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流转价格、权限和期限等。接受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的发包方,在与其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时,须经镇(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鉴证。
3、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权证管理。按照《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沪农委〔2003〕第100号)有关规定,做好发证审核、变更登记、权证收回、权证纠纷调解与处理等权证管理工作。对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不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对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承包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回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加盖“作废”章。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到城区入户,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2)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3)承包地依法全部征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灭失的;
(4)重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
(5)法律规定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其它情况。
4、建立流转清册,加强档案管理。镇(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二)完善和深化村级财务委托管理
1、积极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2006年起,实施《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2006年为扩大试点年(按照镇、街道的规模大小,要求设试点村1至3个);2007年为全面推进年;2008年为完善巩固年。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是:
(1)财会制度要健全落实;
(2)财务处理要有序规范;
(3)民主管理要到位有效;
(4)审计监督要顺畅得力;
(5)财务人员要忠于职守。
2、大力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与监督权。
3、完善健全村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加强对村务监督小组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增强村务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有效监督和监督力度。
4、加大对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工作的监管力度。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工作,应当列入村级事务的重大事项,规范编制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加强执行监督,纳入财务公开。编制村级财务年度预算,要充分体现发挥本地优势,开拓增收门路,优化支出结构,降低管理成本,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费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5、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精神,建立健全债务债权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和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和发放村干部报酬、补贴;严禁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逐步建立村级债务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不发生新的债务。
6、切实加强会计管理服务站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服务站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联村总会计的岗位职责考核力度,增强联村总会计的事业感和责任感,促进会计核算行为更加规范,会计监督力度更加增强,工作作风更加深入。
(三)健全和探索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管理
1、坚持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镇(街道)、村(组)农村集体资产,坚持每年全面开展一次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集体资产现状,维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组)集体资产台帐登记制度,加强经营性集体资产与非经营性集体资产的动态管理。
2、继续推进镇(街道)级经营性资产归口经营和管理。镇(街道)级经营性资产全面实现归口经营和管理后,资产经营公司要履行承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积极盘活存量,大力拓展增量,努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集体资产营运效益。
3、积极回收镇(街道)、村农村集体资产营运收益的拖欠款。对历年来集体资产营运收益的拖欠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对,制定回收计划,建立回收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回收历年来集体资产营运收益的拖欠款,确保当年集体资产营运收益的资金到帐率,不低于95%。
4、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行为和处置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增强集体资产经营行为和处置行为的透明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村集体资产营运收益的预决算制度和分配制度。
5、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有效实现方式和管理方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落实和完善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
按照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的试行意见》(青委〔2005〕6号)精神,2006年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工作,基本建立村干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做好2006年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工作,要抓住以下重点:一要按照《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准确核算和反映村年度总收入、总支出和本年结余;二要按照青委办〔2005〕6号文件精神,从村干部岗位补贴考核和效益奖金考核两个方面,制定镇(街道)对村考核管理意见;三要妥善处理好在实践中反映出来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扎扎实实做好2006年农经工作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既使农经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对农经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农经工作要坚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心任务,突出建设“绿色青浦”为目标,以增强综合实力为主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农经工作的新局面;要坚持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性课题,贴近农民,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提出新思路,当好各级领导参谋;要坚持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立足体制和机制创新,实行依法指导、依法管理,规范农经工作行为,提高农经工作实效,掌握农经工作主动权;要坚持加强农经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做好和规范农经工作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农经管理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依法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农经工作的需要。 ;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资产 农经 意见
抄送:彭沉雷副区长,区府办,各镇(街道)经管中心。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6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