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QC3304000-2006-012 关于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主动公开

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6〕12号

 

 


关于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教勤〔2006〕1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部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同时由区教育局组织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然后整体划拨给区资产经营公司,由其负责经营和管理,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区教育局要予以配合。

二、原则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职工安置方案。该企业职工由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置。

三、鉴于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经营主要是教育内部市场,故区资产经营公司接收后,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区教育局、食品卫生等部门要继续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望你局严格按照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该公司的改制工作和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 二OO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   ;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6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