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4000-2006-012 关于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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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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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6〕12号
关于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教勤〔2006〕1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改制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部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同时由区教育局组织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然后整体划拨给区资产经营公司,由其负责经营和管理,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区教育局要予以配合。
二、原则同意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职工安置方案。该企业职工由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置。
三、鉴于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经营主要是教育内部市场,故区资产经营公司接收后,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区教育局、食品卫生等部门要继续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望你局严格按照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该公司的改制工作和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 二OO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 ;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上海教友配菜服务部。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6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