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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3304000-2007-002 关于同意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主动公开

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7〕2号

 


关于同意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教勤〔2007〕2号)收悉。因受让方无法解决经营场所,导致产权转让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已自愿解除转让合同。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对其实施关闭。该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移交区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处置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7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