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4000-2007-002 关于同意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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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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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7〕2号
关于同意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教勤〔2007〕2号)收悉。因受让方无法解决经营场所,导致产权转让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已自愿解除转让合同。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调整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改制方案,对其实施关闭。该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移交区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处置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上海白鹤文化用品厂。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7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