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QC3304000-2005-027 关于同意颜安中学印刷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主动公开

2008.07.28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5〕27号


关于同意颜安中学印刷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颜安中学印刷厂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教勤〔2005〕14号)收悉。根据青府发〔2005〕42号文关于“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结合该企业实际情况,经我委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在明晰产权属性的基础上,组织对该厂进行产权界定;

二、根据产权界定结果,组织对该厂进行清算审计,并根据清算审计结果进行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和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等注销手续;

三、若涉及集体资产的,根据清算审计结果,相应移交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同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注销手续。

望你局严格按照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该厂的改制工作和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颜安中学印刷厂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5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