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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3304000-2005-033 关于同意上海青浦自攻螺钉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主动公开

2008.07.28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5〕33号

 

 关于同意上海青浦自攻螺钉厂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海青浦自攻螺钉厂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教勤〔2005〕7号文)收悉。鉴于该厂属上海市青浦大盈学校校办企业,且无正式职工,根据青府发〔2005]42号文关于“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青浦自攻螺钉厂改制方案,对其实施关闭。原承包协议自然终止,请妥善处理好协议终止的相关手续;

二、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等相关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

三、资产及债权债务(不包括承包期间的债权债务)待清算审计后统一移交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同时办理工商、税务以及国资等相关注销手续。

望你局严格按照青府发〔200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该厂的改制工作和职工的安置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

               ;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  抄送:区总工会,区税务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劳动局,区资产经营公司,上海青浦自攻螺钉厂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5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