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3304000-2007-006 关于同意调整上海青浦实验饭店改制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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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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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青国资改〔2007〕6号
关于同意调整上海青浦实验饭店改制方案的批复
青浦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上海青浦实验饭店改制方案的请示》(青教勤〔2007〕5号)收悉。鉴于上海青浦实验饭店经营场所用房不属于商业性质,根据新的政策无法办理环保、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现经我委研究决定:原则同意调整上海青浦实验饭店的改制方案,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原来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并将其资产和债权债务整体移交给区资产经营公司,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望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移交工作,确保改制工作规范、平稳、有序推进。
; ; ; 二OO七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资产 改制 批复
抄送:区资产经营公司,上海青浦实验饭店,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
青浦区国资委办公室 ; ;2007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