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的通知
QC3301000-2017-006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7〕57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7.09.01
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办公室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委办〔2017〕29号),经区国资委讨论通过,现下达你公司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测评(30分)
(一)主要领导测评(10分)
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测评,各占5分。
(二)分管领导测评(20分)
由其他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测评,共占20分。
二、党建考核(25分)
从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等方面出发,考核区管企业的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等内容。
详见《关于2017年度青浦区区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青国资党委〔2017〕15号)。
三、业绩考核(45分)
(一)服务水平(25分)
1.行业主管部门打分(15分)
由建管委、水务局、房管局、民政局和绿化市容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服务类企业的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和运行效率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细则由各评价单位另行下发)
2.社会满意度评价(10分)
由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对公共服务类企业的社会满意度(包括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运营效率等)进行评价。(考核细则由评价单位另行下发)
(二)成本控制(20分)
1.行业成本规制(8分)
要求集团公司根据现有行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对下属各子公司进行成本规制管理,研究制定子公司成本规制评价办法,并及时上报区国资委备案。
集团公司定期检查、监督子公司成本规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子公司贯彻成本规制情况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区国资委审核备案。
2.成本利润率(5分)
?亏损控制(3分)
2017年度亏损总额控制在5000万元以内(剔除一次性因素)。
?职工薪酬管理(2分)
根据要求完成2017年度工资预算工作,及时上报并完成备案。工资决算做到如实反映,不少报、漏报、虚报。
工资发放控制在当年预算额度范围内。
3.预算执行(7分)
(1)报表编制(3分)
根据要求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包括一上、二上、年中调整等),及时上报并完成备案。
(2)预算准确(4分)
企业财务预算执行准确率(包括收入执行率和支出执行率)达到95%。
四、负向扣减指标
(一)企业违反《青浦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不能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或区国资委工作计划有效开展企业整合工作。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制度的事项或区国资委认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负向扣减类指标作为特别考核事项将由相关负责部门提出意见,并由区国资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绩效薪酬扣减方案报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成本控制考核细则
青浦区国资委
2017年8月31日
附件
企业成本控制考核细则
一、行业成本规制(8分)
根据现有行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集团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进行成本规制管理。研究制定子公司成本规制评价办法,报区国资委备案。基本分2分,根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
检查、监督子公司成本规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子公司年度成本决算的审核。基本分3分,根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
组织开展对子公司贯彻成本规制情况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区国资委审核备案。基本分3分,根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
二、成本利润率(5分)
(一)亏损总额控制(3分)
亏损总额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的,得基本分3分。比考核控制指标减少亏损的,每减亏1000万元,加0.1分,加满0.3分为止。剔除刚性因素,比考核控制指标增加亏损的,每增亏100万元,扣1分。
(二)职工薪酬管理(2分)
按时上报2017年度工资预算,符合编制要求并完成备案的,得基本分1分。超过期限上报的,扣0.2-0.5分。未完成上报或不符合编制要求未完成备案的,不得分。
2017年度工资发放按指导意见执行的,得基本分1分。工资超预算发放的,不得分。
三、预算执行(7分)
(一)报表编制(3分)
根据要求完成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编报并完成备案,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的上报,完成审计整改任务等各项工作的,得基本分3分。未及时上报或不符合编报要求的,扣0.5-3分。
(二)预算准确(4分)
预算执行准确率达到95%,得基本分4分;预算执行准确率比考核要求每提高1%的,加0.08分,加满0.4分为止。预算执行准确率比考核要求每降低0.5%,扣0.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