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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对佳乐苑会所免租的批复

QC3301000-2017-012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7〕78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01.05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上报的《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佳乐苑会所底层免租给佳乐苑居委会用作便民会所的请示》(上淀发〔2017〕5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你司相关房屋资产出租免除租金事宜属于重大决策事项。请你司按照国有企业“三重一大”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将决策依据等有关材料报送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