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西虹桥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QC3303000-2017-030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7〕47号
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7.08.02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成立上海西虹桥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沪西商〔2017〕28号)收悉,根据区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西虹桥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科创中心项目的运营管理。
二、上海西虹桥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万元。其中: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三、出资三方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的相关规定,认真制定公司章程,加快组建上海西虹桥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同时要规范新公司运作,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全力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集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交流合作为一体的科技平台和西虹桥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