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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QC3303000-2020-005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20〕9号

上海市青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20.02.14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调整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青发集团〔2020〕9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原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0.3%的股权收归我委,并与国资委原持有的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48.7%的股权一起合计49%的股权,一并无偿划拨给你公司。

二、你公司要加强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对接,认真做好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划拨调整工作。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