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QC3301000-2019-007
主动公开
青国资委(2019)43号
无
2019.08.01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成立上海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请示》(沪西商〔2019〕36号)收悉,根据区政府批办意见(青府办秘〔2019〕94号),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上海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青浦西虹桥光来路04-33租赁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营。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00万元。其中: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9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3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三、请你们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紧密合作,切实履行股东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公司的组建工作,合理设置项目公司组织架构,建立规范的企业运行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优质资源和成熟开发经验,加强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全力推进租赁住宅项目开发建设。
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青浦区国资委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