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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3103000-2004-002 关于下发《青浦区农村镇经济联合社会计制度》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8.07.30

 

上海市青浦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青集资〔2003〕6号


  关于下发《青浦区农村镇经济联合社会计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

为加强各镇经济联合社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根据(青府办发〔2003〕37号)文件精神,我们制订了《青浦区农村镇经济联合社会计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指导、监督好镇经济联合社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区府办,彭沉雷副区长,区审计局,各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青浦区农村镇经济联合社会计制度

(试  行)

一、总  ;

(一)        ; 为加强农村镇经济联合社的会计核算,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职能,提高镇经济联合社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        ; 会计核算应当以镇经济联合社发生的各项真实的经济活动为对象,记录和反映镇经济联合社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        ; 会计核算应当以镇经济联合社持续、正常的经济活动为前提。

(四)        ;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五)        ;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到角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六)        ; 会计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        ; 会计记录应当采用中文。

(八)        ;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执行。

                                   ;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 镇经济联合社的会计核算在依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主要承担各项资金的筹集、分配、平衡、调节等收支活动,其核算主要内容有:

(一)        ; 依法属于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收入,包括农村集体全资企业的利润上交,投资参股企业的投资分利,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的租赁收入、土地使用费收入等;

(二)        ; 已经属镇级农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收入;

(三)        ; 村、组按规定上交镇经济联合社的土地补偿费收入;

(四)        ; 依法属镇级农村集体的资产变价收入;

(五)        ; 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资助、捐赠;

(六)        ; 特定条件下上级或同级财政部门拨入的有关补助款;

(七)        ; 其他依法属于镇经济联合社的收入;

(八)        ; 镇经济联合社的管理费用及福利;

(九)        ; 按协议应属镇经济联合社支付的企业及有关单位职工补偿费;

(十)        ; 应由镇经济联合社归还的贷款及贷款利息;

(十一)           ; 用于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或建立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的支农支出;

(十二)           ; 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支付的专项补助款;

(十三)           ; 用于成员的大病补贴和增加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有关费用;

(十四)           ; 其他依据镇经济联合社的章程规定,或经成员代表会议通过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会计核算对象的分类

    ; 镇经济联合社会计核算对象分为六大类:

(一)        ; 资产类:通过对资产类的核算,反映镇经济联合社拥有(不包括所属成员)的资产种类、数量以及经济活动中的分布情况。一般包括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债权资金、短期投资、固定资产、其他资产等。

(二)        ; 负债类:通过对负债类的核算,反映镇经济联合社债务资金取得和形成的途径。一般包括金融单位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等。

(三)        ; 所有者权益类:通过对所有者权益的核算,反映镇经济联合社依靠自身发展取得的积累资金等。

(四)        ; 收入成果类:通过对收入成果类的核算,反映镇经济联合社按规定取得的委托资产经营收入、上交利润、投资分利、土地使用费、土地补偿费,租赁收入等。

(五)        ; 成本费用类:通过对成本费用类的核算,反映镇经济联合社内部支付的行政管理费、支农、拨付的有关款项、利息支出等。

(六)        ; 收益、收益分配类:通过对收益、收益分配类的核算,反映镇经济联合社收益的分配状况。

四、会计科目

   ; 本制度规定镇经济联合社会计科目统一设置为31个。

                               ; 会计科目表

 代 码

                     ;   ;   ;   ;

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按开户行名称设置

103

短期投资

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

104

应收款

按应收对象设置

106

库存物资

按物资种类(名称)设置

108

长期投资

按投资对象设置

109

固定资产

按房屋、机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设置

111

累计折旧

113

固定资产清理

114

在建工程

按工程名称设置

115

待处理财产损益

下设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2个明细科目

116

其他资产

下设递延资产、无形资产2个明细科目

201

短期借款

按借出方设置

202

应付款

按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及其他应付对象设置

211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按借出方和应付对象名称设置

301

资本金

按资本金性质设置

302

公积金

303

公益金

304

本年收益

305

收益分配

401

支农支出

按支出项目名称设置

402

专项补助款支出

下设大病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贴、社区建设补贴3个明细科目

406

管理费用

下设工资、福利、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维修费、折旧费、补贴、其他费用、委托投资经营费用10个明细科目

407

贷款利息及其他支出

下设贷款利息支出,职工补偿费支出,其他支出

501

委托资产经营收入

502

利润上交收入

按利润上交对象设置

503

投资收益

504

土地使用费收入

按收入来源对象设置

505

土地补偿费收入

按补偿费来源设置

506

租赁收入

按租赁对象收入

507

其他收入

五、会计科目运用

1、现  金:

    ; 核算本单位的库存现金额。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付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库存现金的实存数。

 2、银行存款:

    ; 核算本单位在各开户银行(信用社)的存款。存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领用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本单位存款的结存数。

 3、短期投资:

    ; 核算本单位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各种投资。发生投资行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投资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应收款:

    ; 核算本单位应收的各种款项包括预付款项。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应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5、库存物资:

       ; 核算本单位所有的各种库存物资。收到各种物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发出领用库存物资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6、长期投资:

    ; 核算本单位超过一年的各种投资(一般指对外投资)。投资比例超过25%的按权益法核算,少于25%的按成本法核算。

(1) 成本法:

    ; 发生投资行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以实物作投资的且双方协定价大于实物帐面价值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大于实物帐面价值的差额贷记公积金。收到投资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收回投资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收回的投资金额小于投资金额时则借记有关科目,小于投资收益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

(2) 权益法:

   ; 权益法结算要点:发生投资行为时按实际成本入帐;将受资企业当期财务报表上的净收益或亏损按它所占受资企业全部股份或总资本的比例,作为收益或损失来调整投资单位的长期投资帐户。发生收益调高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发生亏损则调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收到受资企业发放的股利或分配的利润应作减少长期投资帐面价值处理。

 7、固定资产:

    ; 核算本单位拥有占有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认定标准按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减少(报废、出售、毁损)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记本科目。

 8、累计折旧:

    ; 核算本单位固定资产按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累计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本科目。

 9、固定资产清理:

    ; 核算本单位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清理  ; 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 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借记本科目、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

    ; 清理中发生的费用及应交的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的固定资产出售价款,残料价值以及变价收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结束,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净收益)或借方余额(净损失)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同时贷记其他收入或借记利息及其他支出科目。

10、在建工程:

    ; 核算本单位正在进行中的基建、安装、技改、大修理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工程结束结转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则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11、待处理财产损益:

    ; 核算本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盘盈时,借记库存物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毁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等有关科目。批准处理时,流动资产盘亏均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盘亏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盘亏时,借记贷款利息及其他支出,贷记本科目。

12、其他资产:

    ; 核算本单位除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外的其他资产一般指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取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3、短期借款:

    ; 核算本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发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14、应付款:

    ; 核算本单位因接受劳务、购买物资等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发生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15、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 核算本单位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向其他借入的归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16、资本金:

    ; 核算本单位实际拥有投入的资本金。投入资本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17、公积金:

    ; 核算本单位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增加发展生产能力或弥补收益赤字的基金。提取时,借记收益分配,贷记本科目;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18、公益金:

    ; 核算本单位按比例提取的用于集体福利公益设施建设的资金。提取时,借记收益分配,贷记本科目;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19、本年收益:

    ; 核算本单位当年经济收支状况,每年终了,将全部收入类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支出类科目的借方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的借、贷方,即借记有关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互抵后,本科目余额转入收益分配,如余额是借方表示当年收支赤字,余额是贷方表示当年收支结余。

20、收益分配:

    ; 核算本单位当年收益分配和历年收益分配后的结余额。年终,将本年收益余额转入本科目。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金、公益金科目。

21、支农支出:

    ; 核算本单位为所属成员支付的生产、技术、信息服务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建设的有关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不在本科目核算)。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年终,借记本年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2、专项补助款支出:

    ; 核算本单位为所属成员支付的农民大病补贴,增加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社区建设有关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年终,借记本年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3、管理费用:

    ; 核算本单位用于管理所支付的工资、福利、办公用品等以及委托资产经营支付的有关费用。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年终,借记本年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4、贷款利息及其他支出:

    ; 核算本单位因贷款支付的利息、资金占用费及其他有关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年终,借记本年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5、委托资产经营收入:

    ; 核算本单位委托有关单位(一般指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所得的收入。发生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收益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6、利润上交收入:

    ; 核算本单位所属企业上交的利润收入。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收益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7、投资收益:

    ; 核算本单位投资形成的收益或亏损。实现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长期投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等有关科目。年终,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收益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8、土地使用收入:

    ; 核算本单位土地流转租赁过程中的收入。发生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收益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29、土地补偿费收入:

    ; 核算应属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收入。发生时,借记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年终,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收益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30、租赁收入:

    ; 核算本单位的资产租赁收入。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收益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31、其他收入:

    ; 核算本单位除上述之外的有关收入。例:利息收入等。发生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收益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六、会 计 报表

青浦区农村镇经济联合社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   ;                      ; 单位:元

  ;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    ; 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一、流动资产

1

五、流动负债

23

  现金

2

  短期借款

24

  银行存款

3

  应付款

25

  短期投资

4

26

  应收款

5

27

  库存物资

6

28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7

29

流动资产合计

8

流动负债合计

30

二、长期资产

9

六、长期负债

31

  长期投资

10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32

三、固定资产

11

负债合计

33

  固定资产原值

12

七、所有者权益

34

 减:累计折旧

13

  1、资本金

35

  固定资产净值

14

 其中:集体资本        ;

36

  固定资产清理

15

      ; 国家资本

37

  在建工程

16

38

  待处理固定资 产净损失

17

  2、公积金

39

固定资产合计

18

  3、公益金

40

四、其他资产

19

  4、未分配收益

41

  1、递延资产

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

  2、无形资产

21

43

资产合计

22

负债及所有者

权益合计

44

负责人:              ; 会计:       ; 制表日期:             ;   ;

青浦区农村镇经济联合社月度收支明细表

编制单位:                 ;      ;                     ; 单位:元

  

  

 

行次

本月数

本 期

累计数

 

行次

本月数

本 期

累计数

委托资产经营收入

1

支农支出

16

 

2

其中:

17

利润上交收入

3

18

4

19

投资收益

5

专项补助款支出

20

6

其中:

21

土地使用费收入

7

22

8

23

土地补偿费收入

9

管理费用

24

10

其中:1、招待费

25

租赁收入

11

     ; 2、福利费

26

12

 3、委托资产经营费用

27

其他收入

13

贷款利息及其他支出

28

收入合计

14

支出合计

29

收支结余

15

收支结余

30

负责人:            ; 会计:           ; 制表日期:    ;             ;   ;

七、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的说明:

    ; 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为: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 本表各项目应根据镇经济联合社帐面期末余额填列,在填列过程中必须注意要点有:

    ; 1、应收款:应根据应收款帐户所属明细帐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有关明细帐户期末余额为贷方的应在负债类应付款栏目中填列。

   ; 2、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应根据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帐户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期末为贷方余额则在本栏目中用“—”号反映。

   ; 3、流动资产合计:根据表列第2、3、4、5、6、7项数额之和填列。

   ; 4、固定资产净值:根据固定资产原值行数额减去累计折旧行数额后的余额填列。

   ; 5、固定资产清理: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帐户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期末为贷方余额则在本栏目中用“—”号反映。

   ; 6、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根据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帐户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期末为贷方余额则用“—”号反映。

   ; 7、固定资产合计:根据表列第14、15、16、17行数额之和填列。

   ; 8、资产合计:根据表列中第8、10、18、19行数额之和填列。

   ; 9、应付款:根据应付款帐户所属明细帐户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有关明细帐户期末余额借方应在资产类应收款栏目中反映。

   ; 10、流动负债合计:根据表列中第24、25行数额之和填列。

   ; 11、负债合计:根据表列中第30、31行数额之和填列。

12、未分配收益:根据本年收益与收益分配帐户轧抵后贷方余额填列,如轧抵后余额为借方则用“—”号反映。

13、所有者权益:根据表列第35、39、40、41行数额之和填列。

1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根据表列第33、42行数额之和填列。

(二)月度收支明细表的编制说明:

   ; 1、收入合计:根据表列第1、3、5、7、9、11、13行数额之和填列。

   ; 2、支出合计:根据表列第16、20、24、28行数额之和填列。

   ; 3、收支结余:根据表列14行数减29行数填列(正数)。

   ; 4、收支结欠:根据表列14行数减29行数填列(负数)。

八、附 

(一)                                ; 本制度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由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解释。

                                         ;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