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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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解读
根据《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上海市国资委对《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沪国资委规划〔2020〕34号)做如下解读。
一、实施主体
1、如何认定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
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为本市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参见市国资委网站;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根据各区国资委公开披露的信息确定;国有企业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可与各企业集团联系确认。
2、如何组织实施?
市、区两级国资监管部门、委托监管单位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各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房租减免政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任务分工。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指导下属企业做好工作部署,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集团的责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房屋出租摸底情况(包括房产承租人和实际经营承租人两个清单),本次减免租金的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房租减免审批制度,内部管控制度等。三是履行备案程序。按时将实施方案和经汇总审定后的租金减免情况分别报市、区两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各实施主体履行房租减免责任。各实施主体应当按照企业集团的实施方案,与各承租人联系,配合企业集团做好摸底工作,形成房产承租人和实际经营人两个清单。根据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承租人,对于政策范围内承租人,要指导其按照流程申报办理房租减免手续,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办理流程是什么?
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报备流程进行办理,各环节具体办理方式、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根据企业集团实施方案确定。
二、适用对象
1、如何认定房租减免的适用对象?
房租减免的适用对象为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工信部网站)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非国有企业是指不属于国有企业范围内的企业。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非企业性质的各类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不在此次政策适用范围内。
2、如何办理房租减免?
政策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按照国有企业告知的内容,向受理主体提交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租人、实际经营承租人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租减免。待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凭房租减免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人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
3、间接承租情形如何处理?
存在间接承租本市国企经营性房产情形的,原则上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实际承租经营的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实际经营承租人需向转租人、房产所属国有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转租人为本市国企的,按照《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执行;转租人为非国有企业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督促其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力保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
三、减免范围
1、减免租金的房产范围?
纳入减免房租范围的是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其中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2、减免租金的时限和金额?
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其他事项
1、前期已出台减免政策的如何操作?
前期已自行出台并公布减免政策的各区和有关国有企业,应做好政策衔接,鼓励各区和相关企业根据承租中小企业实际困难,协商解决,但减免标准应不低于本次政策要求。
2、涉及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如何操作?
涉及其他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实施主体,控股股东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涉及上市及金融企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3、其他未明确事项如何处理?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区国资委可按照《若干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就其他未尽事项明确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