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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2025-09-08

青浦区浦仓路等11处资产

公开招租公告(第一次招租)

    一、招租房屋资产概况

    (一)招租标的:

房屋坐落

租赁面积

(平方米)

招标租金底价

(元/平方米/天)

招租业态

租赁期限

青浦区浦仓路495号

24.36

5

商业

2年

商城三区南楼-A203室

39.3

1.3

办公

2年

商城三区南楼-A204室

39.43

1.3

办公

2年

商城三区北楼101室

29.46

1.9

办公

2年

商城三区北楼102室

29.46

1.9

办公

2年

商城三区北楼103室

29.57

1.9

办公

2年

商城三区北楼104室

29.54

1.9

办公

2年

商城三区北楼105室

29.46

1.9

办公

2年

青浦区公园路348号601室

47.92

2.3

办公

2年

青浦区公园路348号605室

180

2.3

办公

2年

青浦区公园路348号608室

65.64

2.3

办公

2年

    (二)交房标准:房屋现状(投标方如需实地现场看房可自行前往或联系招标方)。

    (三)招租业态:商业、办公。禁止经营浴场、汽修洗车、住宿、小额信贷、网吧、卡拉OK及有严重噪音、污染等的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禁止、限制或需经审批的项目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租价格、租期及租金支付

    (一)最长租期:2年,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再次进行公开招租。

    (二)租赁面积:以实际投标面积为准。

    (三)租金价格:见上表招租标的,投标企业报价不能低于招租底价,投标报价不设上限。

    (四)租金支付:支付周期为每季度或半年支付(以合同为准),先付后租。

    三、投标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并且服从招标单位的统一管理。投标企业如曾承租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房屋资产且租期内符合租赁管理要求的或租赁主体注册在青浦工业园区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投标企业曾承租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房屋资产且租期内发生拖欠租赁费用、违法违规经营、违法搭建、擅自破坏房屋资产、擅自转租等其他严重违约情况的投标报价,招标单位有权确认为无效投标报价。

    (三)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得变更招标方案上的经营业态,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四)投标企业存在营业执照过期、未决诉讼、公司经营活动中有不良或违法记录的,企业财务状况较差明显无法实现招租要求的投标报价,招标单位有权确认为无效投标报价。

    (五)投标人存在未决诉讼、有不良或违法记录的,个人财务状况较差明显无法实现招租要求的投标报价,招标单位有权确认为无效投标报价。

    (六)投标方中标后须自行经营,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允许转租。

    (七)投标保证金支付要求:1、收取2个月租金(保证金=投标租金单价×租赁面积×60天)作为该房屋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支票或现金保证。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到账,过期作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支付;3、未中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无息返还;4、中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之日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中标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当天补足。

    四、评标办法

    招标单位对报名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为有效标,招标单位组织青浦工业园区房屋资产公开招租评审小组进行评标,评标采取竞价评审。如同一标的物只有一家投标者投标,经评标审核符合招租要求的,由投标者直接中标。

    (一)竞价

    1、以符合投标要求的正式报价为准,按报价由高至低确定该房屋资产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低于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

    3、竞价出现并列时,评标小组综合比较投标材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招标单位以有效的方式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相关规定洽谈签订租赁合同,未中标者不再通知。

    (三)若中标者经招标单位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有关条件洽谈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评标排名第二者中标,如此类推。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现场报名领取,投标文件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签字,密封有效,封袋及封口骑缝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签字。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本招租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方一旦中标,投标方在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相关方案,招标单位有权要求写入合同,否则,招标单位可以在中标候选单位中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本招租公告由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招标时间安排

    (一)公告日期: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11:00。

    (四)报名及投标地点:青浦区新科路225弄2号楼市场科,联系电话:59701967,联系人:朱伟。

    (五)开标、评标时间:由招标方另行确定。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