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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本市一周涉信(用)政策要览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市政府:印发修订《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三条明确资金支持的主体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第二十一条信用管理提出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记录项目单位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评估等不同阶段的失信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给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过去三年里有偷税、漏税等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取消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本专项资金的资格等。
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15日,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本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长效机制,保障施工安全。该办法提出参建单位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量中弄虚作假、挪用挤占、套取安全生产费用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依法依规纳入其信用评价。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的通知》
2025年10月24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的通知》,为支持研发与制造协同产业化项目和园区专业运营服务能力共享提升。该通知中明确申报条件之一为信用记录良好。市科委对通过区级初审并推荐的项目组织审核评估,并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审查申报主体信用状况。
嘉定区:印发《嘉定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5年10月13日,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印发《嘉定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消费,打造一批实力强、效益好的优质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该通知明确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和会计信用良好、经营状态正常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奉贤区:印发《上海市奉贤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5年10月24日,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海市奉贤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营造奉贤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条件,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该通知提出探索建立并健全从制度供给、行政执法、行刑衔接、信用管理等方面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进行联合规制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文章摘编自: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