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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及生育期间社会保险费补贴公示 2025-09-01

根据沪人社规〔2025〕14号《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2025年8月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7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监督电话:69717147。

序号单位名称补贴月数拟补贴金额(元)备  注
1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65608.92
2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65608.92
3上海中通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613608
4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65608.92
5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67596
6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65608.92
7上海中通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619278
8上海中通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66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