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Qb3201000-2015-001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15〕20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3.23
各镇(街道)、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级公司人事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现将《青浦区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
青浦区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一)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本市推进创业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研究制定本区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鼓励本区户籍全日制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35岁以下青年和其他劳动者自主创业,全年完成帮扶成功创业450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创业270人。全面启动创业型城区(社区)创建工作,以青浦夏阳青年创业园为基础,积极吸纳社会资源的参与,开展我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以朱家角开业园区、华新华民创业孵化基地为示范,全面带动青西、青东地区开展创业型社区建设,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改善创业环境。
(二)狠抓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强化青年就业工作,以35周岁以下、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青年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启航”计划,完善帮扶就业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全年帮扶210名长期失业青年上岗就业,同时继续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推进青年职业见习,指导各见习基地落实规范管理。加强就业托底扶持,做实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和安置工作。充分发挥促进就业政策的叠加效应,全面实施我区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给予岗位就业补贴的政策,落实本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双特”就业扶持和离土农民专项扶持等政策,做好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0000个,其中非农就业岗位5000个,残疾人安置岗位400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5500人以内。
(三)着力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根据本市对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工作政策的调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区域内贯彻文件并狠抓工作落实。按照“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的工作思路,运用好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统筹资金,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指导,全力破解企业技能培训难题。加大对区域重点培训项目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已明确的10个重点项目,推动企业职工技能的整体提升。研究对区域性职业培训重点示范企业和优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扶持。全年中高层次培训4000人,其中高级及以上600人;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培训1700人;农民工等级培训2000人。
(四)推动技能培训全面发展。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研究制定区域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措施,重点推进“高师带徒”工作,鼓励本区有条件的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等试点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或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实施单位。突出抓好社区工作者技能培训,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提升社工队伍整体素质。研究建设区级公共实训基地,搭建面向全区开放的培训资源共享平台。组织实施好2015年区级职业技能培训竞赛,并积极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和国家层面的职业技能竞赛。严格做好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的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并指导第三方督导机构加大对机构的督导力度,督促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五)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公共职介平台的主导作用,面向不同人群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帮助求职人员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加强信息化管理,开发建设“青浦区促进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扩展项目”、“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化平台”,并按时完成“青浦区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结合青浦“一城两翼”建设发展需求,研究探索在相关区域设立就业促进中心分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办事。继续做好来沪人员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好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二、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继续做好人才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区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其配套政策,强化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知晓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增强我区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在区人才办统一领导下,做好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子计划实施进度的督促,主动走访相关责任单位,帮助分析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确保完成2015年各类紧缺亟需人才引进目标。完成“青浦区人才政策网上申报系统”开发工作并正式投入运行,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人才管理。
(二)加强各类人才开发培养。继续做好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首席技师的管理服务,组织实施好2015年度健康体检和学术交流工作,并开展第二届领军人才选拔和第四届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增补工作。开展农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真抓好人员报名、审核、培训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大力加强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体系,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人才保障。
(三)做好居住证积分管理。严格按照本市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居住证办理就业信息审核及积分申请受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市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在受理业务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系统不断完善。继续做好户籍人才引进、《居住证》人员转户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业务受理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一)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持续开展城乡居保政策宣传,拓宽宣传渠道,深化宣传内容,以45周岁以上人群为重点,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城乡居保扩覆率达到98%,续缴率达到75%。加强基金管理,实施城乡居保基金市级统一管理,落实分级负责制,确保基金安全。按照本市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家庭农场、专业合作项目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集体方式参保和离土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补助等政策,并继续做好征地镇保工作。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本市相关社会保障标准的提高,适度调整2015年区内征地自行养老人员生活费、原乡镇办企业中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养老补贴的标准。
(二)加强医保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深入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在区级医保服务窗口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强化街镇医保服务窗口建设,研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医保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采用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组织常规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医师约谈制度,督促医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医保监管力量,建立医保专家组,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开展医保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打击医保欺诈多部门联动执法工作,继续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初审、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工伤保险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流程,稳妥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加快推进工伤预防,协调各责任部门,落实完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宣传培训、信息共享等制度,努力减少工伤发生率。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强化对劳鉴专家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鉴定水平,确保鉴定质量。继续做好工伤康复工作,多层面宣传工伤康复政策,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参与。
四、加强人事规范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一)全面落实区级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关于2014—2016年区级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考核反馈情况,研究调整2015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党务工作、政务工作、政府性投资、国企、单位互评、村居等具体考核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抓好公务员队伍管理,组织开展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区情培训和公务员全员培训,并及时更新公务员数据库。严格把关,实施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做好军转干部的安置接收和帮扶解困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聘用合同签订和岗位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化管理力争完成90%以上,并积极推动岗位设置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研究按行业性质和特点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
(三)认真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务院和本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作。精心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2015年疗休养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并组织实施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六个老有”的要求,细化服务措施,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五、落实协调处置机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强化劳资纠纷预防处置。深入推进劳资纠纷处置镇村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加强基层调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推动劳资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贯彻落实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有效稳妥应对各类突发性群体性纠纷。积极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以实地实体型企业为重点,不断提升协商质量,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同时做好国有企业内外收入分配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调解组织自净功能作用,并积极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建设。做好局信访接待和“12345”热线答复工作,强化便民措施服务,进一步提高办结质量。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和网格化建设,在做好日常监察的同时,加强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排摸和劳资纠纷的分析预判,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和不同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及时发现纠纷隐患并介入处置。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重点加强针对关、停、并、转、迁等用人单位的监管服务和指导,及时发现并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对重大恶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研究落实对本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联合打击工作机制。
(三)不断提升仲裁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细化庭审规范和工作流程,实现办案程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仲裁办案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巩固依法按时结案的长效机制,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仲裁调解工作,积极推行“四心四点”调解法的运用,将调解工作贯穿仲裁全过程,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继续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案件裁决。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落实裁审协调机制。
(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规范劳务派遣,严格做好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和日常监管,以劳务派遣用工量大、用工比例高的企业为重点,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实施调整用工方案,逐步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实现平稳过渡,到年底区内95%的超比例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降至10%以下。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中介、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把其他工作时间审批关,对执行情况较差的企业进行上门调查,实地了解企业真实情况。
六、强化综合管理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完善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典型问题研究等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答辩工作,稳妥应对复杂行政争议案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及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内容,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类政策和其他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研究制定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计划,以构建及时、详实、易懂、透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格局为目标,进一步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载体,提升宣传实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科学编制“十三五”规范。开展对我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本区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我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在区人才办的领导下完成“十三五”人才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七、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中央要求,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班子及个人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逐项排查,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回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并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市区联动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解决。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作风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首要任务,贯彻服务青浦科学发展、服务干部健康成长的要求,切实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固根守魂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建设和知识更新的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专题交流,树立问题导向,以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人物事迹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进一步在局系统营造良好廉洁文化氛围,提高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增强为民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完善并落实各项服务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