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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浦区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Qb3201000-2018-001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18〕8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2.28

各镇(街道)、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级公司人事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现将《青浦区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青浦区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按照五届区委五次全会部署,落实本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遵循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创业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推进我区全面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本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青浦实际,研究制定、调整、完善我区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区级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大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补贴、低收入农户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奖励办法等相关政策。强化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重点关注新政策出台后的实际效果和衍生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创业资金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为首要目标,强化程序规范和内部监管,研究引入第三方开展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
(二)强化对重点人群的精准就业扶持。实质性启动我区青年职业训练营建设和运营工作,指导训练营科学设计训练课程,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实训。加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力度,鼓励高校及中职校毕业学年学生通过参加见习提升毕业后的就业能力,并研究扩大青浦籍在校大学生回流计划的覆盖面。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力度,做好就业岗位的挖掘与统筹,强化对离土农民、大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扶持,确保全年新增非农就业岗位4000个。不断做好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被征地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全年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21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5000人以内,新增就业岗位18000个。
(三)提升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效。全面总结创业型城区创建三年工作成效,汇总展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经验,迎接市级部门的终期评估。启动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以市级、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建评估为抓手,督促各园区不断完善创业服务,拓展服务功能,吸引更多优质创业项目,优化我区创业整体环境。充分发挥创业专家志愿团的作用,加强对创业意向人员和初创期组织的指导,并继续做好创业见习与培训工作。全年帮扶引领创业450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大学生270人。
(四)大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结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规范和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合理调整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并紧紧围绕本区产业发展方向开发一批区级补贴培训项目。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新政策,以推动普通劳动者技能就业为基本,以推动技能人才更高质量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培训扶持力度。充分运用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加大区域紧缺、急需工种的培训补贴和奖励力度,实施“青能浦卓”重点项目,全面推动区域职业能力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的落实。组织开展2018年度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优秀项目参加市级竞赛,并努力配合本市启动2021世界技能大赛筹办工作。全年中高层次培训5000人,其中高级及以上培训1000人,集中服务培训2500人,到年底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26.5%。
(五)加强就业管理服务。强化对各区域、行业就业形势的分析排摸,持续开展失业无业人员基本状况和就业意愿的动态调查,做好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岗位对接。组织实施好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和集中招聘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为各类劳动者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就业信息。做好来沪人员就业服务,并加强与云南省德宏州的劳务协作对接。
二、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
(一)全面落实各类人才政策。按照本市“人才高峰计划”要求,加大市、区各类人才政策落地执行力度,特别是我区人才发展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人才激励办法、人才积分办法、人才公寓供应办法等新出台的政策,通过重点企业走访、新媒体信息发布、快递物流送达等多种手段让人才政策进千企万厂,使更多企业和人才知晓政策。进一步梳理、统一政策操作口径和流程,调整完善网络申报平台相关功能,做到快速受理、审核、兑现,推动政策效应及早发挥。
(二)加强各类人才引进培养。贯彻实施区“十三五”人才规划、新一轮人才发展三年计划,指导各主管部门落实好创新产业人才、公共服务人才、城市建管人才、社会治理人才、生态保护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制定实施专项人才发展计划。加强人才工作调研和抽样调查,组织开展区第五届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区首席技师、市领军人才、市首席技师等高端人才的评选及推荐,指导筹建区技师协会,组织开展“首席技师研修班”,并继续做好农村职称转评等工作。
(三)不断完善人才服务工作。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组织实施好疗休养、体检和年度考核等工作。聚焦精准服务,强化与产业部门、街镇园区以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主动对接,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支持和便捷服务。逐步将市、区各项人才政策相关业务统一集中到人才服务中心,实现一口受理。研究建立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企业提供综合性和针对性的人才服务,并探索按片或按企业类别实行专员联系,做好相应服务。调整完善现有人才中心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并加快推进新址建设工作,力争2018年搬入新址。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广泛开展长护险政策宣传,重点做好对60周岁以上有相应需求老人和家庭的政策告知,尽快推动政策普及,同时做好与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的政策衔接,依照人群锁定、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新老政策的过渡。加强各环节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对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督促,并做好评估、服务质量的监管。密切关注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积累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年为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老人提供10万人次的居家照护服务。
(二)不断提升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扩覆力度,以无帐户人员、40周岁以上未按年正常缴费及缴费未满15年的人群为重点,加强基础情况排摸和入户宣传,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落实本市对城乡居保等保障标准的调整,并从青浦实际出发,制定调整2018年我区原乡镇办企业中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未参保城镇及自理口粮户老年人等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加强对违规领取养老金行为的处理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推广医保前端智能提示系统,强化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管理,建立完善医师联合约谈机制,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其他医保窗口服务工作。
(三)加强工伤认定质量管理。严把工伤认定案件申请受理、调查核实、经办程序、结论审核等环节,加大现场核实力度,确保程序规范,并继续完善疑难案件讨论制度,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加大对劳鉴专家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劳鉴结论的复审机制,保证劳鉴结论的准确性。继续推进建筑业纳保工作,确保新建项目全部参保。依托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伤预防知识的宣传培训,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并大力推进工伤康复落实,让更多的工伤人员得益。
四、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贯彻执行本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不断规范招聘管理,强化流程设计和全程监管,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全区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牵头相关单位制定2018年度区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做好上年度考核成绩的汇总兑现。组织开展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提升公务员队伍政治素养,并继续做好初任培训、全员培训等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本市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签订和岗位设置调整等工作。继续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困难军转干部帮扶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严格落实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相关要求,加强对工资、津补贴发放的工作指导,开发全区工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化工资审批审核实现工资工作高效严谨管理,不断提高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范和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指导各单位深入贯彻绩效工资多劳多得,优酬优绩的政策原则。组织实施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疗休养和体检工作,杜绝超标违规行为。启动我区薪酬管理调研。继续做好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准。
五、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巩固劳动关系维稳基础工作。强化劳资纠纷预防研判,落实完善分类管理、抄报等工作制度,加强基础情况排摸与重点矛盾分析,做到早研判、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培育力度,全年创建市级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360家。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本区新业态企业、较大规模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扩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实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会同国资委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并严格做好企业其他工作时间审批工作。不断提升局信访接待和12345转办件办理质量,努力减少重复信访的发生。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针对恶意欠薪、无理由拒不整改、反复违法用工等行为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加大劳动监察处罚力度。结合本区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实际用工状况,不断调整重点执法对象,并根据区域用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集中专项检查。深入推动行刑衔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规范做好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等工作,并对欠薪垫付资金继续实施追偿,对符合条件的欠薪逃逸等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大联合打击力度。
(三)依法及时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进一步推动仲裁规范化建设,规范仲裁办案和庭审流程,通过开标准庭、办标准案树立办案样本,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升仲裁办案质量。推行要素化办案平台,探索庭审内容“要素化”和裁决文书“要素化”,提高案件审理和裁决的效率。进一步优化调裁衔接机制,加强与街镇基层调解人员的对接,指派结对仲裁员到街镇参与调解工作,实现对基层调解工作的实时指导,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结案率。完善仲裁服务,建立电子档案信息平台。
六、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要求,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强化行政风险管控,稳妥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答辩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大调研工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从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真实需求和实际困难出发,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做好网站与微信平台建设,不断扩大人社政策知晓面。强化窗口单位建设,努力打造规范高效、专业优质、人民满意的窗口服务。落实社区事项“全市通办”工作要求,做好与市级部门和街镇社区的对接。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加大对局“三重一大”等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有效管控廉政风险。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好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注重干部专业能力素质培养,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