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孙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b3001000-2016-001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16〕2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1.22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健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14年12月算起);
庄伟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4年12月算起);
张平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4年9月算起);
叶露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工伤认定事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4年12月算起)。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