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就业专项资金
无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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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4
补助标准
2016年度青浦区人社局所涉及的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职业技能等培训项目,以及困难大学生求职补贴、外地大学生见习补贴等。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有关规定,按培训合格人数,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培训按公布的培训指导价的50%给予培训费补贴;岗位培训给予7.8元/课时+理论考务费10元+技能考务费65元的补贴。
困难大学生求职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发放条件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补贴,每人限领一次。
发放程序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区就业促进中心相关部门核查人员信息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区人社局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至培训机构。
困难大学生求职补贴:高校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在校内公示。由高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区就促中心。由区就促中心汇总整理后报区人社局复核,转由区财政局审核发放。
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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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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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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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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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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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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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项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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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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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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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大学生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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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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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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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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