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Qb3309000-2020-008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0〕37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沪府令17号)要求,我局对先行有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决定失效9件(见附件)。
附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青浦区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扶持区域重点培训项目实施办法 | 青人社〔2014〕69号 |
2 | 关于调整有关就业扶持补贴标准的通知 | 青人社〔2015〕41号 |
3 | 关于推进“直通车式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青人社〔2015〕54号 |
4 | 青浦区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实施补贴津贴的操作办法 | 青人社〔2017〕6号 |
5 | 青浦区被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暂行办法 | 青人社〔2017〕19号 |
6 | 关于对本区未参保城镇老年人等四类人员发放2019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 青人社规〔2019〕1号 |
7 | 关于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2019年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青人社规〔2019〕3号 |
8 | 关于调整本区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2019年养老补贴标准的通知 | 青人社规〔2019〕4号 |
9 | 关于调整本区原乡镇办企业中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2019年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 青人社规〔2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