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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第四届进博会重大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Qb3306000-2021-007

主动公开

青治欠办〔2021〕4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9.2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青浦区第四届进博会重大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浦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青浦区第四届进博会重大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有效解决突出劳资纠纷矛盾,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做好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稳定工作,加强劳资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消除存在重大风险和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群体性和个人极端矛盾的发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第四届进博会劳动关系稳定可控,促进本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

二、组织安排

第四届进博会排查化解工作在2021年9月-2021年11月底开展,采取以下实施步骤。

(一)组建专班(即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

区人社局、区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分别组建第四届进博会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小组,对全区范围内劳动关系矛盾展开集中收集、评估与监督,一旦发现企业或建筑领域发生欠薪、生产经营异动情形,及时开展跟踪监控,直至隐患消除。

(二)排查化解(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1月10日)

各街镇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开展预警排摸工作:1、关闭、停业、合并转让、搬迁等生产经营变动或者存在规模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转变用工方式等涉及人数较多的;2、存在多次欠薪等隐患涉及人数较多的;3、近期发生过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4、受疫情影响经营生产的用人单位。对上述情况单位要每周排摸一次,对排摸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街镇领导包案制度,整合公安、信访、各行业管理部门等联合处置,有效凝聚条块合力,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三)分析总结(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底)

区第四届进博会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小组对本区排摸化解情况进行分析,分类研判,厘清问题产生原因及行业企业发布等规律性特点,提出下一步对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本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炼方法举措。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劳动政策法规,特别是去年新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心、支持、参与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浓厚氛围。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投诉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投诉,随时回复、协调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投诉,确保群众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

(二)加强排摸,提升预警监管。加大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用人单位的排摸力度,要防患于未然,把工作着重点更多放在基层、放在平时,按照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实行全方位不间断预警监测,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排查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根据工商、税务、社保、水电供应等单位提供的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将欠薪隐患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重点企业、行业进行综合归集预警,对可能导致拖欠工资数额较大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及早干预。

(三)聚焦民生,全力打击欠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汇同其他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治理,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欠薪。严肃查处欠薪违法犯罪行为,依托“两法衔接”机制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落实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推送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企业征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落实责任,积极处置群案。积极做好各类应急处突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涉稳事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参与处置、第一时间化解风险。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原则,加强与政法委、公安、信访、司法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化管理”责任,依托街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两个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就地化解矛盾。

(五)强化调解、柔性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加大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前的引导调解力度,以线上、线下调解双管齐下的方式,畅通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坚持把调解贯穿始终,及时引导基层调解,形成以街镇调解中心为主,街镇司法、工会、劳动监察协管队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预防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化解劳资矛盾。完善裁调、诉调对接机制,对于立案后的案件,发挥三方联调中心、专兼职仲裁员合力,做到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全程调解。

(六)加强执法,落实欠薪垫付。对排查出或者发现的劳资矛盾隐患,人社执法部门应及时依法处置,第一时间做出行政处理、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第一时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恶意欠薪的行为,加大与公安、检察等单位的行刑衔接力度,确保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因企业主隐匿或企业清算无力支付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快速启用欠薪保障金予以先行垫付。年初已集中对一批6家单位实施欠薪垫付,拟在第四届进博会前再集中进行一次垫付。

(七)穷尽手段,攻坚化解个案。按照年初制定的矛盾问题摸排化解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各街镇对涉及欠薪欠保、关停并转迁、外包等重点不稳定企业进行地毯式集中排查,按照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列出详细名单。在9、10月份,对排查出的劳资矛盾纠纷,要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对疑难复杂的劳资纠纷,要落实街镇领导包案,通过接访、约谈、下访等方式,力争攻坚化解。对未能解决的重点个案、重大隐患,组织重点突破,穷尽手段化解,确保每个重点个案、重大隐患得到基本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扎实推进劳资领域社会矛盾化解,各街镇职能部门要与区人社局、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统筹任务安排。劳动关系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跟政法委、公安、司法、检察、法院、信访、工会、建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

(三)落实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本区“关于做好第四届进博会期间全区突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对重要工作信息,要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