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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青浦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Qb3306000-2022-011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2〕20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9.07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以下2家基地为青浦区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一般类见习基地),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

1.书香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青浦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