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青浦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Qb3306000-2022-012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2〕24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10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以下12家基地为青浦区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一般类见习基地),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
1.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3.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4.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5.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6.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7.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8.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9.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0.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1.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2.克鲁勃润滑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