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青浦(长三角)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Qb330600020240007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4〕10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青浦(长三角)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青人社〔2023〕3号),有效期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文件有效期已满,经研究,《上海青浦(长三角)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需继续实施,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