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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青浦(长三角)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Qb330600020240007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4〕10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青浦(长三角)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青人社〔2023〕3号),有效期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文件有效期已满,经研究,《上海青浦(长三角)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需继续实施,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