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转正的通知
Qb330600020240016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4〕2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17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规〔2022〕2号)的要求,通过试运作就业见习基地自主申报转正,经市级专家会审并复核同意,现就相关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青浦区正式就业见习基地(一般类见习基地)
1.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上海中华印刷有限公司;
3.上海阿特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5.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
二、青浦区正式就业见习基地(综合类见习基地)
上海龙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