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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房地产学校设立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Qb3303000-2015-003

主动公开

青人社职建许〔2015〕1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2.15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
    你单位提出开设计算机操作员(五、四级)、水电工(五、四级)、电梯安装维修工(五、四级)、物业管理员(五、四级)和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单位设立计算机操作员(五、四级)、水电工(五、四级)、电梯安装维修工(五、四级)、物业管理员(五、四级)和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的职业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