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Qb3303000-2014-008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14〕54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7.2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14—2015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4〕55号)精神,加快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技能就业和技能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二类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本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要求,以“提升职业技能、拓宽成才通道”为主题,以技能竞赛为载体,培养选拔出一批符合青浦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带动全区各行各业职工争学技术、比拼技能、不断提升生产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宽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通道,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2014年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二类竞赛)组委会,由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总工会、青浦区教育局、共青团青浦区委、青浦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组成。组委会是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协调推进。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竞赛活动具体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方案审核。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工会、各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区竞赛活动的开展。
三、竞赛项目
从本区技能人才培养的梯度出发,综合均衡考虑竞赛项目的设置和等级分布。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需达到一定规模,应不低于30人。
(一)区级竞赛职业(等级)(19个)
竞赛项目 竞赛等级
数控车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加工中心操作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服装制作工(制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网页设计制作员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中式烹调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西式面点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制冷设备维修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会务接待服务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维修电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电焊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服装制作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化妆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保卫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手语翻译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电子商务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摄影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数码影像技术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育婴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家政服务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二)农民工专场竞赛(4个)
竞赛项目 竞赛等级
精细木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砌筑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钢筋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叉车司机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四、参赛条件
本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外省市户籍在沪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协保人员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等均可报名参加。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竞赛选手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选手须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或持有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或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或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
五、奖励办法
(一)竞赛奖项
各竞赛项目分别设立奖项,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若干名,每名奖金500元。对于组织发动和管理操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每家奖金2000元。对相关项目中积极组织参赛且所派选手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符合有关条件可颁发团体奖和奖金2000元。对全体参赛人员给予鼓励奖及奖品。培训机构教师参加技能竞赛不列入个人奖项评选。
(二)荣誉称号
获得竞赛项目一等奖且按规定取得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在校学生除外),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青浦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可择优授予“青浦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三)资格证书
初赛竞赛成绩合格者,获得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竞赛中的优秀选手可选送参加市级一类技能竞赛。
(四)晋升等级
根据决赛成绩排名,其中四级技能竞赛成绩位于参赛选手总数前10%、三级技能竞赛成绩位于参赛选手总数前5%,且在参赛前持有低于竞赛等级一个级别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在校学生最高晋升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不予晋升。
六、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
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
(二)竞赛报名
通知发布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按参赛条件附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至各项目报名点报名。
(三)竞赛咨询
竞赛相关问题可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69717406。
(四)赛前培训
2014年7月—2014年9月期间,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委托相关机构组织选手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赛前培训,赛前培训应不少于100课时,以帮助竞赛选手提升技能水平。
(五)竞赛考核
竞赛考核内容按照市相关要求实施,根据项目等级和鉴定模式评定成绩。竞赛活动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分为理论和技能两个模块,初赛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根据不同项目的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选取选手进入决赛,决赛为一体化模式,按评定成绩决出竞赛名次,并按决赛排名晋升等级。按照本市关于2014年市级二类竞赛活动的操作要求,决赛相关项目将向社会集中展示开放。
七、经费保障
(一)竞赛费用
竞赛奖励经费按奖励办法实施。竞赛运作实施费用主要用于竞赛评判、场地设备、宣传发动等相关支出。开展竞赛赛前培训项目可申请赛前培训费补贴,按参赛人数给予五级960元/人、四级1200元/人、三级1440元/人的赛前培训费补贴。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电焊工、叉车司机等5个机电技术类及特种行业工种的赛前培训费,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相应工种培训费补贴基本价给予补贴。
(二)经费来源
按青府办发〔2013〕104号文件规定,此次技能竞赛作为青浦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赛前培训费补贴、竞赛奖励经费以及竞赛评判、场地设备、宣传发动等运作实施费用,从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统筹部分列支。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财政局
青浦区总工会
青浦区教育局
共青团青浦区委员会
青浦区妇女联合会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