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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浦区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Qb3303000-2015-008

主动公开

青首技选办〔2015〕1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7.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组织部、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总工会、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青浦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青人社〔2011〕104号)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度区级首席技师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席技师资助培养工作,鼓励更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制度,发挥首席技师的示范引领作用,2015年将对不少于20个的区级首席技师项目给予资助,并择优推荐上海市首席技师。
各镇(街道)需申报推荐2个以上区级首席技师候选项目。各镇(街道)开展首席技师选拔推荐工作情况已列入2015年目标考核内容。
    二、资助标准
(一)对被评为区级首席技师项目的企业,按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对被评选为区首席技师的个人纳入区人才队伍管理,对区首席技师按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资助,通过首席技师项目考核的最长可资助5年。
    三、申请条件
首席技师是指在行业、企业中为高技能人才设立的一种技术职务,担任首席技师的应为行业、企业选聘的,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组织能力较强,贡献突出,在本行业、本企业、本专业(或工种)中影响较大,并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青浦区首席技师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首席技师个人应由企业聘用,原则上具有技师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年以上,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工作,重点是要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掌握关键技术、技术攻关和培养技能人才方面成绩特别显著者,对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资格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资助的首席技师在2016年12月底前仍在聘期内。
(三)企业建立健全首席技师制度,规范首席技师选拔聘用,发挥首席技师带头作用,落实首席技师相应待遇,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总体建设。
(四)企业已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或项目班组等工作团队,有固定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企业已有配套资金投入,工作团队运作正常,且有明确的项目内容、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已获得区级及以上技能奖项、科研技术攻关奖项,或已有显著项目产出和经济效益的,可优先申请。
对满足上述条件,但从事职业(工种)无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如具有一定绝技绝活且在行业中有一定声誉,也可提出申请。
已获得过区首席技师资助的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四、评审程序
(一)企业申报阶段(2015年7月15日—8月15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按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向企业所在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点设在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应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相关人选。
(二)街镇初审阶段(2015年8月15日—8月30日)
各镇(街道)应按照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辖区内企业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及资助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差额评审,择优拟定资助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公布资助名单,并将资助经费下拨至申请企业及首席技师个人。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完善首席技师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团队建设等,如资助首席技师及其团队开展培训进修、技术交流、著作出版、带徒传技、创新科研、技术攻关等。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二份)
1.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详见附件。
2.“津贴标准”指企业为本次申请资助的首席技师提供的工资奖金以外的津贴。
3.“已投入配套资金”指企业已为本次申请资助的首席技师所配套投入的资金金额。
4.“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统计时间范围为2011-2014年,应按实填写。
5.“从事职业(工种)名称”、“职业技能等级”、“技能证书获得时间”应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
6.“首席技师聘任时间”应与首席技师聘书上的起止时间一致。
7.“区级及以上奖项”指首席技师获得的区级及以上技能奖项,如:上海市技术能手、青浦区青年岗位能手、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等,填写时列明获奖时间及颁奖部门,奖项名称应与证书一致。
8.“获国家专利、主要创新发明、带徒传技等情况”指首席技师在2010-2015年间所获专利、创造发明及带徒情况。其中,专利及奖项应写明名称、获得时间、颁发部门;带徒情况应写明带教内容、带教人数,以及所带教的人员技能等级晋升情况。
9.“未来两年的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指首席技师在获得经费资助后未来两年的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
10.“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指拟接收首席技师工作资助资金的企业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为确保信息准确,须在此栏中加盖账号专用章。
11.申请表需报经所在镇(街道)同意、盖章。
12.申请报告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1)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时间,已配套资金投入金额、场地、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相关配套措施等,以及2015年资助资金的使用方向、项目内容、资金分配等。(2)首席技师工作团队建立情况,人数、人员构成,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运作情况,已有的主要产出及工作成果、业绩、奖项等。
如果首席技师从事职业(工种)无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但具有一定绝技绝活且在行业中有一定声誉的,应在申请报告中重点说明其个人技能水平及在行业中的影响、成就。
1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qingpushouxijishi@126.com
(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1.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首席技师聘书复印件。
3.所在单位首席技师制度文件,单位盖章。
4.区级及以上技能奖项、国家专利、科技进步奖、主要创新发明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报告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印发文件、证书等)。
六、申报工作咨询
区首席技师相关问题可向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陈宗明、严琳叶,联系电话:69717246

附件:青浦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申请表

 

                             青浦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