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17年度青浦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通知

Qb3301000-2017-003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17〕25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4.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动新形势下我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进一步发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对本区就业创业的积极促进作用,根据国家和市对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本区计划于2017年10月份组织开展青浦区2017年度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连续2年成功创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
(二)工作方法和措施扎实有力,促进创业就业的成效显著,在全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评选方法
(一)各街镇应按照评选条件,积极参加全区评选申报。暂不具备条件的街镇可以不申报。
(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申报街镇集中召开全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审会议,综合申报街镇材料和创业就业相关数据进行打分评定。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评定为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予以发文公布和授牌。
三、评定标准
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定指标包括工作指标、机制建设、服务举措、政策措施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四、关于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动态管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工作复查评估。对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不合格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取消其资格和称号。

附件:青浦区2017年度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定标准

 

青浦区2017年度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定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及构成
1
工作  指标
25分)
社区就业率
5
社区总体就业率达到95%以上的得5分;9395%的,得3分;93%以下的,得1分。
2
就业困难人员
安置率
5
及时安置率达到100%以上的,得5分;达不到的,不得分。
3
零就业家庭安置率
5
100% 及时安置的,得5分;达不到的,不得分。
4
登记失业率
5
控制在年度目标线以内的,得5分;超过控制线的,不得分。
5
证件发放率
5
符合条件人员100%发放《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得5分;发放率在95%以上的,得3分;95%以下的,得1分。
6
机制  建设
30分)
责任到位
5
明确社区就业工作的职责要求,有工作规划和考核要求。
7
人员到位
5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结构优化。
8
场地到位
5
有专设工作场地、设施完备;站点网格化布局合理。
9
制度到位
5
就业工作制度健全,业务流程规范科学;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10
基础工作到位
5
台账报表齐全;社区劳动力资源情况清楚;有上门摸底、服务机制。
11
资金到位
5
就业工作资金保障到位,每年列入预算项目。
12
政策  措施
25分)
工作覆盖面
5
政策覆盖就困人员、长期失业青年、离土农民、退伍士兵、退伍士兵等。
13
跟踪服务
5
跟踪服务措施有力,工作细致,对困难群体实行定期排摸。
14
帮助创业带动就业
5
积极提供指导服务;按时完成创业带动就业指标;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15
失业人员就业培训
5
按时完成创业就业培训见习指标。
16
政策宣传
5
经常举办宣传活动,深入居民区开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17
服务  举措
20分)
就业服务覆盖面
5
发挥社团组织、公益组织资源;社区就业服务渠道畅通;定期排摸全覆盖。
18
岗位开发
5
与用人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建立岗位开发协作平台;多渠道开展就业援助;街镇居委带头提供岗位。
19
专项活动
5
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对重点帮扶对象提供一对一服务等。
20
创新品牌及
创新举措
5
创新工作举措,创新就业活动载体努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就业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