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Qb3303000-2017-002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17〕29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7〕18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青浦区大发展、大建设、大转型对技能人才的要求,以“提升职业技能、拓宽成才通道”为主题,以技能竞赛为载体,培养选拔出一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带动全区各行各业职工争学技能,不断提升生产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宽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通道。同时,通过组织职业体验活动和技能人才宣传,继续在本区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竞赛组织
“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由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总工会、青浦区教育局、共青团青浦区委、青浦区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发动。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大赛活动的具体策划、推进协调、技术指导和整体宣传。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工会、各相关部门、各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单位,应支持和配合竞赛活动的开展。
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会同各镇(街道)工会,积极发动区域内企业职工,组成镇(街道)代表队参加本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竞赛类型
(一)市级二类技能竞赛
市级二类竞赛项目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竞赛内容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的竞赛考核内容实施,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相衔接,竞赛评定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含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
(二)区域行业技能比武
根据本区产业发展要求,结合区域行业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 开展行业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展示型技能竞赛
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多项目集中、现场开放展示”的办赛模式要求,结合本区竞赛组织实施实际,开展对抗性、展示型技能竞赛等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市级二类技能竞赛
市级二类竞赛根据参赛对象不同分为竞技组、提升组等二个竞赛组别,各组别的竞赛项目、报名条件、竞赛方式、评定成绩具体如下:
1.竞赛项目
(1)竞技组
数控铣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保安员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服装制版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物流服务师(国际货代)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物流服务师(仓储配送)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电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中式烹调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提升组
形象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保安员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网页制作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三级
西式面点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电子商务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保安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服装制版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形象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茶艺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中式烹调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电子商务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智能楼宇管理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园林绿化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西式烹调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养老护理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图形图像处理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四级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电梯安装维修工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西式面点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家政服务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物业水电维修 专项职业能力
艺术插花 专项职业能力
母婴护理 专项职业能力
陶艺制作 专项职业能力
2.参赛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组别和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专项职业能力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四级项目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四级证书);
b.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c.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d.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e.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3)其他规定
a.参加竞技组的选手必须为从事本职业的从业人员,报名参赛前须出具其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本职业的证明。
b.参加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竞赛项目的选手须经区妇联相关部门予以认定。
c.参加养老护理员项目的选手须经区民政局相关部门予以认定。
d. 各组别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需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应不低于30人。对实际鉴定申报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的评选奖励。
3.竞赛方式
(1)直接组织决赛
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的竞赛考核内容,根据鉴定运作方式和竞赛管理要求实施。
(2)初、决赛制
根据竞赛实际情况,对部分竞赛项目采用初、决赛制。初赛与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决赛根据本区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命题确定,体现技能竞赛的竞技性、观赏性。
4.竞赛成绩
(1)竞赛评定成绩的计算方式根据竞赛项目的等级和鉴定模式确定。竞赛等级为四级、三级,鉴定模式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的竞赛评定成绩,按理论30%、操作技能成绩占70%计算确定;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四级、专项职业能力的竞赛项目按市鉴定中心指定的鉴定方法计算确定。
(2)采用初、决赛制的竞赛,其竞赛评定成绩即为初赛成绩,其竞赛排名成绩按初赛成绩不低于40%与决赛成绩不高于60%的比例计算确定。
竞赛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二)区域行业技能比武
根据本区产业发展要求,结合区域行业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对本区的快递、餐饮服务、园林绿化等行业等开展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
区级行业技能比武按照模块化评定成绩,按各模块总和的平均分计算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会同相关行业工会、行业协会等单位按各项目实际另行制定。
(三)展示型技能竞赛
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多项目集中、现场开放展示”的办赛模式要求,竞赛组委会拟将园林绿化工、西式烹调师、茶艺师等项目作为展示型项目,届时根据报名和实际参赛情况组织集中展示型竞赛活动,同时开展相关职业体验活动等,兼顾竞技性和观赏性,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扩大技能竞赛的社会影响,具体实施方案按各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另行制定。
五、奖励办法
(一)市级二类技能竞赛
1.竞赛奖项
各组别、竞赛项目分别设立个人和团体奖项,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具体如下:
(1)竞技组个人奖项
三级(高级)的竞赛项目,设个人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5000元;优胜奖若干名,每名奖金2000元。
四级(中级)的竞赛项目,设个人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优胜奖若干名,每名奖金1000元。
(2)提升组个人奖项
设个人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若干名,每名奖金500元。
(3)团体奖
对参赛单位(实际参赛人数为3人及以上)不少于5家的竞赛项目设立团体奖,按参赛单位竞赛成绩前3名选手的成绩之和排定团体名次,对团体第一、二、三名的参赛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颁发奖牌和奖金,奖金分别为金奖5000元,银奖3000元,铜奖2000元。对于组织发动和工作推进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每家奖金2000元。
各竞赛项目所对应培训机构教师参加竞赛不列入个人奖项评选。
2.荣誉称号
获得竞技组竞赛项目一等奖(该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原则上大于50人)且按规定取得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在校学生除外),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青浦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可择优授予“青浦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3.晋升等级
按评定成绩作为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依据。四级成绩位于参赛选手总数前10%、三级成绩位于参赛选手总数前5%(晋升基数为实际参赛人数),且在参赛前持有该竞赛等级或低于竞赛等级一个级别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符合相关晋升条件,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在校学生最高晋升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不予晋升。与市级一类竞赛衔接的职业资格三级项目不享受资格晋升。
(二)区域行业技能比武
具体奖励办法按各项目实际另行制定。
(三)展示型技能竞赛
具体奖励办法按各项目实际另行制定。
六、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
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
(二)竞赛报名
通知发布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按参赛条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至各项目报名点报名。微信、网上报名方式另行宣告。
(三)竞赛咨询
竞赛相关问题可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33868373、33868372。
(四)赛前培训
1.市级二类技能竞赛
2017年7月至9月期间,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委托相关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B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组织选手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赛前培训,赛前培训应不少于100课时,以帮助竞赛选手提升竞技水平。
2.区域行业技能比武
根据各行业技能比武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由主办方委托相关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B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对不同行业技能比武项目分别开展3至5天的赛前培训,以帮助技能比武选手提升竞技水平。
七、经费保障
(一)竞赛经费
1.竞赛奖励经费
竞赛奖励经费按奖励办法实施。
2.赛前培训费补贴
对市级二类技能竞赛和区域行业技能比武的赛前培训给予赛前培训费补贴。
(1)市级二类技能竞赛竞技组,按实际参赛人数给予专项职业能力880元/人、四级1320元/人、三级1590元/人的赛前培训费补贴,对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按规定上浮10%的赛前培训费补贴。
(2)市级二类技能竞赛提升组,按合格人数给予专项职业能力880元/人、四级1320元/人、三级1590元/人的赛前培训费补贴,对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按规定上浮10%的赛前培训费补贴;按不合格人数以相应等级标准的50%给予赛前培训费补贴,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机构不上浮。
(3)数控铣工(三级)、保安员(三级)、服装制版师(三级)、西式面点师(三、四级)、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三级)、物流师(仓储配送)(四级)、中式烹调师(四级)、西式烹调师(四级)、电工(四级)、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四级)、园林绿化工(四级)、电梯安装维修工(四级)、茶艺师(四级)、家政服务员(四级)、物业水电维修(专项职业能力)、艺术插花(专项职业能力)、陶艺制作(专项职业能力)等设备及材料能源使用消耗较大项目的赛前培训费,按合格人数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相应工种培训费补贴的基本价给予补贴。
(4)区域行业技能比武项目,按相关实施方案规定的参加赛前培训人数,给予辅导机构270元/人/天的赛前培训费补贴;对参加赛前培训的人员给予100元/半天的误工费补贴。对提供集训场地、设施设备的单位给予1000元/天的能耗材料费补贴。
3.展示型项目集训补贴
对需要开展赛前集训的展示型竞赛项目,按照60元/课时的标准对教练员按实给予教练补贴;按照30元/课时的标准对参赛选手按实给予集训补贴。展示型项目赛前集训一般不超过30课时。对提供集训场地、设施设备的单位给予1000元/天的能耗材料费补贴。
4.竞赛运作实施费用
竞赛运作实施费用主要用于各类项目开展和职业体验活动的场地设备、材料能源使用消耗、宣传发动、评判鉴定、人员劳务(非本区机关工作人员)等相关支出。
5.竞赛鉴定场所补贴
对通过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评估验收的竞赛鉴定场所所在单位给予鉴定场所补贴。该单位实际承担鉴定工作的竞赛项目五个以下的给予5000元补贴,五个及五个以上的给予10000元补贴。
(二)经费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青浦区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扶持区域重点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2014〕69号),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项目作为专项资金常规重点项目,竞赛奖励经费、赛前培训费补贴、竞赛运作实施费用和竞赛鉴定场所补贴等,均从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统筹部分中列支。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
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
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 金俊峰 青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组委会主任: 俞藕英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组委会副主任:周维平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庄爱军 青浦区财政局副局长
倪 健 青浦区总工会副主席
江雪元 青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叶丽君 共青团青浦区委副书记
谢 华 青浦区妇联副主席
成玉之 公安青浦分局副局长
组委会成员: 邹斯诞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朱 英 青浦区财政局社会事业科科长
徐惠勤 青浦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浦青峰 青浦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韩连杰 共青团青浦区委基层部副部长
沈雪峰 青浦区妇联宣传发展部部长
邬英英 公安青浦分局治安支队保安管理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