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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青浦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Qb3309000-2019-002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19)11号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19

 

各镇、街道,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青浦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暂行办法》(青人社〔 2017 20 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至 2021 3 31
特此通知。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财政局
2019 3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