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快递物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和调解工作室圆通工作站的通知
Qb3304000-2020-004
主动公开
青劳仲委〔2020〕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21
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快递物流企业用工制度和内部管理,在劳动争议调解中体现“预防优先、调解优先、就近优先”原则,更好地维护快递物流行业劳资双方关系,决定成立青浦区快递物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工作室圆通工作站(以下简称“圆通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浦区快递物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
主 任: 俞藕英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 主 任: 杨惠芳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 (以姓氏笔画为序)
田爱国 青浦区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许张清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孙 健 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陈 非 青浦邮政管理局
肖晓平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张 维 青浦区总工会
郑风雷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俞华军 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姜维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夏家喜 青浦区司法局
徐剑峰 青浦区华新镇镇政府
堵晨兰 青浦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综合科
程炜璇 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青浦区快递物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程炜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者自然替补。
二、青浦区快递物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调解本行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2.通过有效工作,促成内部民主对话与沟通,促使当事人各方在合法、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下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书;
3.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4.做好行业内劳动争议的预警、预防工作。
三、圆通工作站组成人员
主 任:石敢峰 青浦区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副主任:杨逸诚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委 员:徐玉萍 青浦区华新镇联合调解中心
胡 阳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俞晓龙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圆通工作站属于青浦区快递物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属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圆通工作站职责
1.在快递、物流企业中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
2.加强与企业、员工的联系,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3.依法调解快递、物流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4.坚持监督争议各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5.配合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五、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调解优先;
2.企业和劳动者一方以上当事人自愿申请;
3.与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依据事实及时调解;
4.各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5.尊重各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