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区青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Qb3303000-2021-005
主动公开
青人社职建许〔2021〕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14
上海青浦区青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申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的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