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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b3303000-2021-017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人社职建销〔2021〕4号
发文日期: 2021-10-15 14:50:42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10.15
上海青浦培新进修学校:
你机构育婴员(中级/四级)、中式面点师(初级/五级)2020年度项目网络化核检不合格,根据《关于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开展网络化定期核检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9〕353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机构以上培训专业资质。
特此决定。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