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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青浦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点》的通知

Qb3304000-2021-006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1〕1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委办局,各区属企业:

为做好2021年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切实维护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2021年青浦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总工会  区工商联/区企联

2021年4月2日

2021年青浦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之年,我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上海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努力消除劳动关系矛盾因素,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切实维护我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一、坚决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

充分认识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对区域内劳动关系领域形势研判和分析;强化联动配合,利用大数据信息比对和属地劳动关系协调管理,继续开展全区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摸梳理,发挥预警预防作用,特别是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进行监测和定期梳理,对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做到早预判、早发现、早处置;全面压实基层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纠纷属地化解。及时把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和属地,严防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避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杜绝重大恶性劳动关系矛盾事件发生,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加强劳务派遣用工指导和规范

发挥人社、工会、工商联/企联三方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劳务派遣指导和规范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继续依法做好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和经营许可期满的延续等工作,加强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力度;工会组织推动劳务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民主管理,形成劳务派遣员工的利益诉求和权益维护机制;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督促引导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增强劳务派遣员工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

三、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挖掘,加大培训,积极引导,区、街镇合力确保全区“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总量不少于650家,在保证总量稳中有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质增效;区三方加强对各街镇创建的检查指导和培训服务工作,保证创建工作质量;注重听取企业意见,加大对创建企业的辅导和培育;总结评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用工管理水平和劳动关系和谐程度,防止达标企业触犯劳动法律法规,避免受到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和处罚;继续发挥创建活动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推动作用,加大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和达标企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其标杆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带动更多企业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水平。

四、认真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3年)》,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强化对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及时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评选,加强新注册企业和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落实企业薪酬指引计划。人社部门要加强调研,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并做好数据信息的上报工作。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加强工会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的队伍建设,依法履行代表职能,积极服务用工主体,发挥综合优势。企业代表组织要完善组织建设,发挥代表性,积极指导和培育企业规范用工,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

五、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机制的协调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和《关于贯彻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积极指导企业方和职工方围绕劳动关系重点问题以及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问题开展集体协商,进一步推动企业提高协商的质量,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加强与各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在民营企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制度的工作力度,提高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探索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我区已建工会且具备条件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六、加强政策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工作重点,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能力和守法意识;积极收集、上报、宣传和推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企双方协商求同、劳动关系矛盾快速化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成功举措、典型案例等,以先进带动后进,营造劳动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做好与舆情相关的信息沟通和舆情应对处置,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和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