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批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的通知
Qb3303000-2023-012
主动公开
青人社〔2023〕1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15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在职业技能实训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2023〕17号),现将首批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首批将评选出5家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以下简称“技能实训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域内重点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可申报建立技能实训基地:
1.基地建设主体。建设主体为依法成立的区域内重点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符合本区产业发展需求,重视技能人才培育,在技能人才实训方面有组织实施经验,且愿意为区域技能人才提供实训条件。
2.实训场地设备。具备实施技能人才培育所要求的实践教学场所,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
3.师资管理团队。有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推进和管理,具备实施技能人才培育的相关行业领域专家队伍,为实训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4.规范管理制度。有一套规范的培训工作规范和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产业发展所需的紧缺培训项目或经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在本区的上海市或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集训基地等,可优先认定为本区技能实训基地。
(二)培育项目条件
技能实训基地实施的培育项目应为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技能类职业(工种),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实训项目;
2.本区行业技能人才岗位需求较大的技能工种项目;
3.具有传统技能保护的项目;
4.其他促进区域企业稳定就业的项目。
(三)培育对象范围
以本企业、院校或社会组织技能岗位从业人员、院校学生为主。对于企业类技能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企业将与本单位产业链相配套的上下游企业技能岗位从业人员纳入技能实训范围。
三、评审程序
(一)申报受理阶段(2023年6月15日-6月30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申报表》并做好各类申报材料准备(所需材料具体见申报表“填写说明”),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评审公示阶段(2023年7月1日-7月15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负责对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必要时委托相关专家),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认定授牌阶段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牌子。
(四)动态管理
技能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产业发展和培训需求,每年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实训基地进行复核一次,对不能继续发挥培养作用或不符合建设标准的予以核销。
四、基地任务
对经认定为技能实训基地的,须按《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2023〕17号)文件要求承担各类基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区域技能人才培育、技能人才使用激励、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
五、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为技能实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专项工作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技能实训基地运营,如场地设备租赁、耗材工具购置、师资培养、带徒传技、项目开发、技术交流攻关、培训进修、技能竞赛、鉴定考核、创新科研、著作出版、课题调研等。资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六、申报咨询
基地申报事宜可向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咨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33868373
附件:青浦区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申报表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