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Qb330300020230038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3〕2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2
黄忠、罗军、周俊辉:
你们于2023年11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申办上海贝消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设置标准等要求,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关于将特种作业人员等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关于本市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做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上海贝消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成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批准的办学专业为: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贝消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上海贝消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序号 | 国家职业资格项目 | 等级 |
1 |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 | 5、4、3 |
2 |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