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Qb330300020240030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4〕2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10
沈永峰、上海鹊群种苗科技专业合作社:
你们于2024年6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申办上海新鹊群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设置标准等要求,根据《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等文件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上海新鹊群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成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批准的办学专业为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养老护理员(五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新鹊群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上海新鹊群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许可项目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1 | 养老护理员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