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青浦区青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Qb330300020240040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4〕29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12
上海青浦区青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申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三级)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此培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三级)培训资质。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青浦区青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上海青浦区青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项目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1 |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 | 5、4、3 |
2 | 人工智能训练师 | 5、4、3 |
3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 | 4、3 |
4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互联网信息审核员) | 4、3 |
5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4、3、2 |
6 | 供应链管理师 | 3、2 |
7 | 物流服务师 | 3、2 |
8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4、3 |
9 | 无人机操控(航拍)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