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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增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五、四、三级)项目的批复

Qb330300020260014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6〕1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4.23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新增“人工智能训练师”(五、四、三级)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核,上述培训项目基本符合相应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关工种设置要求,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等文件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五、四、三级)培训资质。

请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许可项目 

序号

项目

等级

备注

1

人工智能训练师

543


2

电梯安装维修工

54


3

物业管理员

其他


4

办公软件应用

其他


5

计算机操作

其他


6

物业水电维修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