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增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五、四、三级)项目的批复
Qb330300020260014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6〕1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4.23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新增“人工智能训练师”(五、四、三级)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核,上述培训项目基本符合相应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关工种设置要求,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等文件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人工智能训练师”(五、四、三级)培训资质。
请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许可项目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备注 |
1 | 人工智能训练师 | 5、4、3 | |
2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5、4 | |
3 | 物业管理员 | 其他 | |
4 | 办公软件应用 | 其他 | |
5 | 计算机操作 | 其他 | |
6 | 物业水电维修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