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正能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增加智能楼宇管理员(二、一级)项目的批复
Qb330300020260015
主动公开
青人社许〔2026〕1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4.23
上海正能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新增“智能楼宇管理员”(二、一级)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此培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智能楼宇管理员”(二、一级)培训资质。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正能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
附件
上海正能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备注 |
1 | 医疗护理员 | 5、4、3 | 告知承诺 |
2 | 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 | 5、4、3 | 告知承诺 |
3 | 健康照护师 | 5、4、3 | 告知承诺 |
4 | 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 5、4、3 | 告知承诺 |
5 | 智能楼宇管理员 | 4、3、2、1 | |
6 | 养老护理员 | 5、4、3 | |
7 | 有害生物防制员 | 5、4、3 | |
8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儿) | 5、4 | |
9 | 老年助医陪诊 | 专项职业能力 | 告知承诺 |
10 | 音乐疗愈应用 | 专项职业能力 | 告知承诺 |
11 | 心理咨询师 | 其他 | |
12 | 社会工作者 | 其他 |
